教基二〔2014〕4號
為把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立德樹人的要求落到實處,充分發揮課程在人才培養中的核心作用,進一步提升綜合育人水平,更好地促進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全面深化課程改革、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深化課程改革、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具有重大意義。立德樹人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核心所在,是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本質要求。課程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標和教育內容的主要載體,集中體現國家意志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依據,直接影響人才培養質量。全面深化課程改革,整體構建符合教育規律、體現時代特征、具有中國特色的人才培養體系,建立健全綜合協調、充滿活力的育人體制機制,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大舉措,是提高國民素質、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戰略行動,是適應教育內涵發展、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對于全面提高育人水平,讓每個學生都能成為有用之才具有重要意義。
(二)新時期課程改革在立德樹人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新世紀以來特別是教育規劃綱要發布實施以來,教育系統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精神,積極探索,勇于實踐,推動課程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的教育理念得到普遍認同。符合素質教育和時代要求的課程教材體系不斷完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不斷深化,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與啟發、討論、參與的教學方式不斷推廣,育人的針對性、實效性進一步增強。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積極推進,以學生全面發展為根本、科學多元的評價制度改革取得重要進展。課程改革為進一步推動立德樹人工作奠定了基礎。
(三)課程改革面臨新的挑戰。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信息網絡技術突飛猛進,各種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鋒更加頻繁,學生成長環境發生深刻變化。青少年學生思想意識更加自主,價值追求更加多樣,個性特點更加鮮明。國際競爭日趨激烈,人才強國戰略深入實施,時代和社會發展需要進一步提高國民的綜合素質,培養創新人才。這些變化和需求對課程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當前,高校和中小學課程改革從總體上看,整體規劃、協同推進不夠,與立德樹人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重智輕德,單純追求分數和升學率,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較為薄弱;高校、中小學課程目標有機銜接不夠,部分學科內容交叉重復,課程教材的系統性、適宜性不強;與課程改革相適應的考試招生、評價制度不配套,制約著教學改革的全面推進;教師育人意識和能力有待加強,課程資源開發利用不足,支撐保障課程改革的機制不健全。這些困難和問題直接影響著立德樹人的效果,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全面深化課程改革,切實加以解決。
二、準確把握全面深化課程改革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要立足中國國情,具有世界眼光,面向全體學生,促進人人成才。
(二)基本原則。堅持系統設計,整體規劃育人各個環節的改革,整合利用各種資源,統籌協調各方力量,實現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員育人。堅持重點突破,聚焦課程改革的關鍵領域和主要環節,針對制約課程改革的體制機制障礙,集中攻關,重點推進。堅持繼承創新,注重課程改革的連續性和可持續性,適應新時期教育發展的新要求,積極開拓,大膽試驗。
(三)工作目標。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著力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實的科學文化素質、健康的身心、良好的審美情趣,努力使學生具有中華文化底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國際視野,成為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基本建成高校、中小學各學段上下貫通、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科學合理的課程教材體系;基本確立教育教學主要環節相互配套、協調一致的人才培養體制;基本形成多方參與、齊心協力、互相配合的育人工作格局。
(四)主要任務。
1.統籌小學、初中、高中、本專科、研究生等學段(包括職業院校)。進一步明確各學段各自教育功能定位,理順各學段的育人目標,使其依次遞進、有序過渡。要避免有的學科客觀存在的一些內容脫節、交叉、錯位的現象,充分體現教育規律和人才培養規律。
2.統籌各學科,特別是德育、語文、歷史、體育、藝術等學科。充分發揮人文學科的獨特育人優勢,進一步提升數學、科學、技術等課程的育人價值。同時加強學科間的相互配合,發揮綜合育人功能,不斷提高學生綜合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統籌課標、教材、教學、評價、考試等環節。全面發揮課程標準的統領作用,協同推進教材編寫、教學實施、評價方式、考試命題等各環節的改革,使其有效配合,相互促進。
4.統籌一線教師、管理干部、教研人員、專家學者、社會人士等力量。充分發揮各自優勢,明確各支力量在教書育人、服務保障、教學指導、研究引領、參與監督等方面的作用。圍繞育人目標,協調各支力量,形成育人合力。
5.統籌課堂、校園、社團、家庭、社會等陣地。發揮學校的主渠道作用,加強課堂教學、校園文化建設和社團組織活動的密切聯系,促進家校合作,廣泛利用社會資源,科學設計和安排課內外、校內外活動,營造協調一致的良好育人環境。
三、著力推進關鍵領域和主要環節改革
(一)研究制訂學生發展核心素養體系和學業質量標準。要根據學生的成長規律和社會對人才的需求,把對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總體要求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有關內容具體化、細化,深入回答“培養什么人、怎樣培養人”的問題。教育部將組織研究提出各學段學生發展核心素養體系,明確學生應具備的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突出強調個人修養、社會關愛、家國情懷,更加注重自主發展、合作參與、創新實踐。研究制訂中小學各學科學業質量標準和高等學校相關學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根據核心素養體系,明確學生完成不同學段、不同年級、不同學科學習內容后應該達到的程度要求,指導教師準確把握教學的深度和廣度,使考試評價更加準確反映人才培養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從實際情況和學生特點出發,把核心素養和學業質量要求落實到各學科教學中。
(二)修訂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依據學生發展核心素養體系,進一步明確各學段、各學科具體的育人目標和任務,完善高校和中小學課程教學有關標準。要增強思想性,有機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內容和要求,全面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充分體現民族特點,培養學生樹立遠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要增強科學性,客觀反映人類探索自然和社會發展的規律,確保課程內容嚴謹準確。要增強時代性,充分體現先進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根據社會發展新變化、科技進步新成果,及時更新教學內容。要增強適宜性,各學科的學習內容要符合學生不同發展階段的年齡特征,緊密聯系學生生活經驗。要增強可操作性,進一步明確培養目標、教學內容,充實學業質量要求,對教學實施、考試評價提出具體建議。要增強整體性,強化各學段、相關學科縱向有效銜接和橫向協調配合。
教育部將在總體設計的基礎上,先行啟動普通高中課程修訂工作。合理確定必修、選修課時比例,打牢學生終身發展的基礎,增加學生選擇學習的機會,滿足持續發展、個性發展需要。堅持知行統一原則,加強職業體驗、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課程。進一步精選課程內容,科學確定課程容量和難度。制訂(修訂)中等職業學校相關課程教學大綱,加強文化基礎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高等學校要完善相關課程,加強學生就業創業教育。研究提出高等學校相關教材編寫、修訂和使用意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依據修訂后的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方案,調整完善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
(三)編寫、修訂高校和中小學相關學科教材。教材編寫、修訂要依據課程標準和教學大綱等要求,加強各學段教材上下銜接、橫向配合。要優化教材內容。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內容寫入德育等相關學科教材中,滲透到其他學科教材中。進一步提煉和精選學生全面發展和終身發展必備的、最基本的知識內容,做到容量適當,難易適度,避免內容偏多、偏深。要創新呈現形式,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密切聯系學生生活經驗,設計教材內容的呈現和編排方式,使之更加生動、新穎、活潑,增強對學生的吸引力。
教育部將組織編寫、修訂中小學德育、語文、歷史等學科教材;組織編寫、修訂中等職業學校相關課程教材;用好已出版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規劃教材并及時修訂完善,同時編好、修訂工程規劃教材以外的大學相關教材。各地要結合育人工作實際,開發完善地方課程教材。
(四)改進學科教學的育人功能。全面落實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各地要組織開展育人思想和方法研討活動,將教育教學的行為統一到育人目標上來。要在發揮各學科獨特育人功能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學科間綜合育人功能,開展跨學科主題教育教學活動,將相關學科的教育內容有機整合,提高學生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改進教學方式,適應學生個性化學習需求。強化教學的實踐育人功能,確保實踐活動占有一定課時或學分。實施“實踐育人共同體建設計劃”,建立一批青少年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踐基地,充分發揮社會實踐的養成作用,引導學生在服務他人、奉獻社會中升華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認知理解。中小學要探索把課堂教學與社區服務、研究性學習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途徑和方法。高校要把實踐教學納入學校教學計劃,擺在人才培養的重要位置。職業院校要不斷創新技能人才培養模式,進一步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推進協同育人。要將“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教育要求融入到相關學科日常教學活動中,培養學生學習興趣、養成勞動習慣、堅定愛國信念,將個人成長成才與投身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踐緊密相連。各地要啟動實施一批教學改革項目,激發學校和教師創新育人方式方法。
(五)加強考試招生和評價的育人導向。加快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注重綜合考查學生發展情況,引導學校實施素質教育,科學選拔人才。各級考試命題機構要嚴格以國家課程標準和國家人才選拔要求為依據組織中、高考命題,評估命題質量,保證考試的導向性、科學性和規范性。建立考試命題人員資格制度,命題人員應熟悉中小學課程標準、教材、教學實際以及學校招生要求,充分發揮課程標準研制人員在中、高考命題中的作用。加強發展性評價,發揮評價促進學生成長、教師發展和改進教學實踐的功能。各地要組織實施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鼓勵學校積極探索,完善科學多元的評價指標體系,引導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將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情況納入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化為學生的精神追求,外化為實實在在的自覺行動。將學生體育課和藝術課學習狀況納入考試招生和評價體系中,促進學生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和審美素養。
(六)強化教師育人能力培養。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納入教師教育課程體系,融入教師職前培養和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教師教育院校要創新教師培養模式,著力提升教師綜合素質,增強育人能力。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新修訂的課程標準,以提升師德修養、育人意識和能力為目的,組織開展教師培訓與研修。建立以課程標準研制專家、教材編寫專家和一線優秀教師等組成的教師培訓團隊。研究設計基于新課程標準的培訓與研修課程,開發優質資源。各級教師培訓與研修要在以本學科為主的基礎上,適當兼顧相關學科基本內容。開展校長專項培訓與研修,提高校長統籌學校各項育人活動的能力。充分發揮校本教研、區域教研、聯片教研、網絡教研等多種教研形式在提升教師育人能力中的作用。
(七)完善各方參與的育人機制。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中小學教學指導專業組織,聘請有關專家學者共同參與教學研究與指導。創新管理機制,支持和鼓勵學校聘用社會專業人士擔任兼職教師或來校掛職。學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學家長委員會制度,加強家長學校建設,推動家長轉變教育觀念,樹立良好家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形成家校育人合力。聯合宣傳思想、共青團、婦聯等有關部門,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平臺,營造學校與社會合力育人的良好氛圍。
(八)實施研究基地建設計劃。教育部建立中小學學科教育教學研究基地,集聚和培育專業團隊,進行長期研究。針對不同學段學生的特點,就學習內容遴選、學習程度要求等問題開展基礎研究;面向教學一線,就推進學科課程實施及教學方式方法改革等開展應用研究;跟蹤國外課程改革的最新動態,就學習、借鑒國際經驗,開展中外課程教材比較研究;圍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的方式方法、有效途徑、實施成效等,開展專題研究。研究基地要選擇一批中小學作為學科教學研究實驗學校。鼓勵各地建立相應研究平臺和實驗基地。各地要加強教研機構建設,改革教研機制,創新教研方式,充分整合一線教師、教研員、專家學者等力量,開展教育教學實踐研究,為學校和教師提供專業服務和指導。
(九)整合和利用優質教育教學資源。采取多種方式,構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有效機制。加快推進邊遠貧困地區小學教學點數字教育資源全覆蓋項目建設。大力開發與課程教材配套的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優質數字教育資源。建設一批高校精品視頻公開課程和精品資源共享課程。各地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學校、科研院所、社會機構等開發服務于學生的優質教育資源。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整合區域內各種優質教學資源,建設共享平臺。加強信息技術教學應用展演交流,促進優質教學資源開發和應用。加強中小學社會實踐基地和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充分發揮社會資源的育人功能。學校要探索利用科技館、博物館等社會公共資源進行育人的有效途徑。
(十)加強課程實施管理。各地和學校要全面落實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方案,要將綜合實踐活動、技術、音樂、美術、體育等課程開設情況作為考核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地要做好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規范管理和分類指導。進一步落實學校在教學進度安排、教學方式運用和教學評價實施等方面的自主權。建立普通高中學生發展指導制度,指導學生學會選擇課程,做好生涯規劃。教育部建立課程實施監測制度,定期對課程實施和教材使用情況進行評估,修改完善課程標準和教材。各地要根據監測結果,加強和改進課程實施工作。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要按照人才培養目標,落實課程要求,確保教學效果。
四、切實加強課程改革的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全面深化課程改革,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工作。教育部將健全課程教材工作管理機制,整合課程、教材、教學等各類專家組織,充分發揮專業力量的作用,統籌協調高校和中小學課程建設。各地和學校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機制,制訂全面深化課程改革的實施方案,明確改革的具體任務和政策措施。教育部將對各地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指導。加強對課程實施狀況的督導,將其納入學校督導評估范疇,定期發布督導報告。加強督導問責,推動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條件保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在各級政府的統籌領導下,加強對課程改革工作的條件保障。要把教師實施課程能力培訓作為“國培計劃”等各級教師培訓的重點。要根據職責任務,在經費、人員以及信息技術手段等方面為課程改革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健全激勵機制。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激發廣大教育工作者投身課程改革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教育部和各地定期開展優秀教學成果評選和教學名師評選,將研究和破解課程改革重點、難點問題的成果作為評選的重要內容。總結推廣課程改革典型經驗和優秀成果。把課程改革中重大研究任務列入教育部和地方有關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鼓勵專家學者積極參與課程改革研究。項目承擔單位要將項目成果作為重要科研成果予以承認,對取得突破性進展的優秀成果給予獎勵。把課程改革實施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考核范圍。
教育部
2014年3月30日